11月26日,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》。文件明确,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输配电价、系统运行费用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、历史偏差电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。
这意味着2026年起,冀北冬季增加12:00-15:00共3个小时的深谷时段;夏季尖峰时段向后平移了一个小时,由原先17:00-20:00改为18:00-21:00 ;另外,春秋季将8:00-10:00的高峰时段改为平谷,同时取消了上午2小时高峰时段。
调整后的分时电价对于储能来说,在秋冬季节将难以满足两充两放运行。
对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月度执行分时电价产生的峰谷损益,纳入历史偏差电费,通过代理购电机制按月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。